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襄阳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襄政办发【2022】46号)文件精神,2023年1月1日起,襄阳市参保职工在襄州区人民医院门诊就诊可即时报销结算啦!
1、哪些职工门诊可以报销?
襄阳市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包括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及其他参加职工医保人员。
2、职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含急诊)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门诊慢、特病费用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继续按原医保政策执行。
3、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职工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发生门诊费用的,符合政策的费用可以报销。具体报销政策为: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普通门诊共济起付标准为500元,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共济起付标准为400元。在职人员门诊共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700元,退休人员为3100元。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费用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50%、60%、70%;退休人员分别为60%、70%、80%。外配处方药店购药按为其出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报销。
4、不在待遇享受期的费用能报销吗?
不在待遇享受期(如暂停参保、欠费3个月以上、上月未核定等)发生的本地或异地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报销,可使用个人账户金额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的前6个月、单位参保当月、终止参保等不可以享受门诊共济待遇,也不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门诊费用。
5、从在职转为退休的人员门诊共济待遇按什么标准享受?
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退休前和退休后的门诊共济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连续计算。
6、怎么办理职工门诊共济报销?
均在定点医药机构前台结算。
如在医院门诊或诊所就诊的,参保人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诊,选择“普通门诊”医疗类别;系统计算完成后,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可使用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或(和)现金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处方流转信息平台上线前,如在药店结算的,参保人员持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病历和处方,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可在定点药店使用“普通门诊”医疗类别进行结算,享受职工门诊共济待遇,参保人员只支付按规定个人应负担费用。
7、在异地门诊费用能报销吗?
可以,在异地开通门诊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即可联网结算,不需要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直接结算时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计算待遇。
8、门诊费用可以享受二次报销吗?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待遇中属个人支付部分费用(含自费、超限额等)不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补助保险、医疗救助及53年前复员转业退休人员医疗补助范围,53年前复员转业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补助按每月95元标准划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