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州区人民医院(原襄阳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50年10月,是一所国家三级综合医院。现有东、西两个院区,东院区(新院区,2018年7月投入使用,襄州区航空路248号)占地面积130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开放床位1500张;西院区(老院区,樊城区大庆东路78号)占地30亩,暂开设妇产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等门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6年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襄州区人民医院人才招聘管理办法》(襄州医〔2022〕9 号)等规定,本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襄州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
(二)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证等条件
1.学历和专业要求:
(1)普通高中起点全日制专科(不含民办院校的专科,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中专起点的专科,不含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专、职高的专科;不含初中起点的五年制专科等)护理或助产专业;
(2)普通高中起点独立院校全日制本科(不含民办院校本科,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本科,不含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专、职高的本科) 护理或助产专业;
(3)普通高中起点的全日制专升本(不含民办院校专升本,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专升本,不含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专、职高的专升本) 护理或助产专业。
2.年龄要求:
(1)普通高中起点的全日制专科年龄在23周岁及以下(200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普通高中起点独立院校全日制本科年龄在24周岁及以下(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普通高中起点的全日制专升本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执业证要求:往届生要求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否则取消入职资格。
4.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3月18日止。
2.考报名人员可先在网上报名,或到我单位人事科报名,两种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如实填写附件《襄阳市襄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士报名表》并按证件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可以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2.将填好的《襄阳市襄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士报名表》和证件清单内的证件扫描件或照片发至我单位人事科邮箱(2350782001@qq.com), 《报名表》标题格式为姓名+学历+专业,如:王某某+专科+护理。
3.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三)资格初审。我院人事科对照资格条件要求,逐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情形的,一律按规定取消招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我院人事科在考试(笔试和面试等)前60分钟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件,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我院人事科发放《考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应聘人员未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考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和操作: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参加笔试和操作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不低于2:1。未达该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名额,岗位核减情况将在我院官网公布。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考试通知书》参加笔试、实操。
(一)笔试:
1.笔试范围:基础护理知识、专科护理知识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2.笔试采用闭卷,时长6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实操:包括常用基础护理操作、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操作及抢救护理技术 ,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
1.面试对象:按笔试分*30%+操作分*20%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从高到低排序,按新确认的招聘岗位名额的1.5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75分。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总成绩=笔试分*30%+操作分*20%+面试分*5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和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总分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的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由我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环节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不实信息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均可取消应聘或聘任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院统一组织且在我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分专业类别、岗位组别按照考察排序依次递补体检。
七、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拟招聘人选。对拟招聘人选在我院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报到等手续。其中,往届毕业生公示结束后即办理手续,报到上岗;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后办理手续,报到上岗。首次合同期限5年,试用期6个月。
九、其他事宜
(一)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二)招聘名单网上公布后,招聘对象应按规定时间办理调档手续,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招聘对象本人按有关规定及时自行处理。
(三)在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依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710-2552852(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710-2552851(医院纪检监察科)